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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都是假结婚:大多数遣返,但有人留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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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6 10:02: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假结婚,真恋爱:3个孩子,法官网开一面
  来自中国的黄女士2004年通过和一位加拿大人假结婚获得了加国移民身份,一直工作到2008年,她因为怀孕,先后生下了3个女儿,开始专心做全职太太,这3个女儿都是和当年假结婚的对象所生,这些年二人逐渐有了感情,还共同开设了银行户口,她和丈夫及其家人一直同住一个屋檐下。
  但是假结婚的事最终还是被发现了,联邦公共安全部对她发出遣返令。
  黄女士向联邦移民及难民局移民上诉处提出上诉,在法庭上她痛哭流涕,为当年以假结婚取得移民身份后悔不已,觉得自己出卖了所有人,又向加拿大政府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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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庭上,法官考量了3个孩子的利益,3个孩子不论是跟随母亲还是跟随父亲对于她们的成长都不利,如果是和母亲一同回到国内,适应学习环境也是一大挑战。目前三个孩子的生活都是黄女士在照料,平时都会接送她们上学,为了辅导孩子功课还苦练英语,如果黄女士真的离开加拿大了,孩子怎么办,家人又该怎么办,她们真的不敢想象。
  在权衡各方利益下,法官认为,黄女士14年前假结婚真移民,的确是犯下错误,但因为她提出的人道理由充分,故裁定接纳上诉,并且基于人道主义的同情,最终保留了她的合法永久居留权,让黄女士和家人都松了一口气。
  假结婚,婚外情:两个孩子,也难打动法官
  一名来自中国的女留学生董某通过假结婚获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后,和安排她假结婚的餐厅老板陈某婚外情,二人生有两个孩子。不料被联邦移民部发现她透过假结婚取得居留权,发出递解令。董某以人道理由申请继续留在加拿大遭移民部拒绝,她要求司法覆核,最终还是被联邦法官驳回。
  法庭文件显示,董某于2002年获得4年的学习签証到卑诗省Nanaimo市读书。但她仅读了半年就返回中国。其后她返回多伦多读书,但这次并没有合法学习签証。被被移民部发现后勒令其离境,但董某仍非法留下来。
  2006年7月,董某和一名加拿大公民结婚,并于通过2011年5月26日通过配偶移民获得了永久居民身份。获永久居民身份后她于2012年开始离婚,2013年获批。
  结婚后迅速离婚,董某的婚姻受到怀疑,2012年底,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开始调查董某。 2014年2月21日,董某的案件转交入境事务处。入境事务处发现发现她“不实陈述”的问题,对她下达递解令(order of exclusion)。董某没有对入境事务处的裁决有效性提出异议,而是以人道理由申请继续留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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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民部在调查中发现,为她介绍假结婚对象的是一名开餐馆的中年男子陈某,据悉陈某经营的餐馆经常举办假结婚宴会。已经结婚并育有两个孩子的陈某与董某假戏真做,二人开始同居。陈某不但为董某介绍假结婚对象,还代她支付了2.5万元费用。
  2014年6月二人生下大儿子。自儿子出生后,他们就住在一起。陈某的太太和孩子并不知道这段婚外情。目前陈某已跟太太分居,但他表示在两个孩子读大学之前自己无意离婚。
  董某申请居留聆讯时陈某表示他负责养孩子的开销,经常与孩子在一起。此时二人的儿子只有20个月大,董某正怀有身孕,是个女儿,预产期是2016年3月。
  董某表示,她的孩子尚年幼,陈某很忙,如果她被遣返中国,只能她一个人带着两名幼童与自己的父母生活在中国农村地区,没有好学校,孩子们无法学习英语,经济也很困难,没有医疗保障,她和孩子将要面对严重的环境污染。
  移民部认为尽管董某遣返中国后会遇到很大困难,孩子们也会面临困境,但她的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加拿大的移民体系,她必须为自己的“不实陈述”问题付出代价。
  董某要求司法覆核,法官认为移民部最初的判决没有出错的地方,因此驳回董某司法覆核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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