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出租了一个两室一厅的单元楼给租客,我想经常去检查一下,看看是否我的单元被他损坏了。可以吗? 网友:XXX 这个问题涉及“进入”。所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加拿大的法律重视个人隐私。您一旦出租了物业给租客,您就失去了对物业的使用权。所以,租客无论把单元弄的多脏乱差,只要未造成实际损害,您均无权过问。除非大厦物业向您投诉,才需要你去通知租客改进。有的房东朋友说“她把我的房子住的多脏多乱”,我不得不提醒您,那里暂时不是您的房子。所以,进入出租物业务必遵守民租法的进入要求,比如紧急情形下怎么进入,非紧急情形下怎么进入,24小时通知书的合法送达,什么情况下可以在通知后,租客不在情况下进入,什么时候不可以。民租法的规定非常细致。
投资物业,买房出租。不仅华人喜欢干,其实各族裔都喜欢干。经济上扬的时候这样干,经济不景气的时候,把自己物业的一部分出租出去,也是常事。这边厢,衣食住行中,“住”这个环节是最不容易搞掂的。“结庐在人境”在现代社会不容易办到,人总要有片瓦遮顶。这样没有房子的人,就形成了租客群体。 房东和租客形成天然的依存共同体。社会学基本原理告诉我们,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越紧密,发生摩擦的情形就会越频密。从统计数字看,房东和租客发生纠纷的比例并不小。文化差异、经济地位不同、处理方式的偏差等等原因,使得租务纠纷接连不断,以至于各个房东房客管理局的诉讼案量,也早已超过了它本身的负荷。更有一个深层的原因,那就是目前的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 2006(以下简称“民租法”),对租客的过分保护,更使得房东,也就是物业投资人的经营环境不那么宽松。 我处理房东房客纠纷案多年,在实际业务中,渐渐发现,其实房东房客的问题都比较集中,除了上面网友的问题,还有一些普遍问题一并解答。希望能给房东们,尤其是刚刚开始物业出租的小规模物业投资房东们,带来些最初步的启迪。 我担心租客欠租,在签约时,我多收他几个月的房租,这样比较有保障。可以吗? 民租法允许房东在租用开始时收取第一个月的房租,和一个不多于月租押金,做为最后一个月的房租押金。此外,民租法还允许房东收取“合理的”钥匙及开门器的押金,押金金额和市场重新制造钥匙和开门器的金额大致相等。可见,民租法不允许收取任何超过这些押金的钱。所谓的“损害赔偿抵押金”、“提前退租抵押金”、“额外住客抵押金”等等,即使租约中双方完全认可同意,民租法也都不允许。如果一旦被告诉,管理局会要求您及时退回,并可能罚款。顺便说一下,任何租约中与民租法有抵触的条款,都是无效条款。民租法对民用租务有最终的管辖权。 我住一栋独立屋,家里人口少,我出租二楼的一个房间,租客是个单身,和我儿子一起使用卫生间,也和我一起使用厨房。如果日后我这个租客发生纠纷,有什么特别要注意的地方吗? 我和租客签了一年的租约,刚刚过去三个月,租客就要提前搬走,我感觉我吃亏了,有什么办法我能得到些补偿吗? 我和租客签了一年的租约,刚刚过去三个月,租客没有过错,我就是想把房子收回来,能办到吗? 我的租客欠了我的租金,我怎么办? 我投资了一个独立屋,出租给两个单身。他们互相不认识。甲投诉乙,半夜大放音乐,在屋里吸烟,聚会不断,甚至还有使用违禁药品的行为。我要做什么吗? 我出租独立屋给一个家庭,从1月1日,到12月31日,租期一年。租期结束时,租客告诉我,他们要继续租住,我有权拒绝吗? 这个问题还是涉及解约。看似简单,其实其中有许多环节需要分析。民租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的确要求租客在期满前最少60天通知房东是否继续租用。然而,在实际业务中,不少的租客忽视了这一点。那么,如果租客通知了,显然双方按时顺利解约。如果没有通知,民租法则认为租客继续租住。这样情况就比较复杂了。租客可能说,期满了,我要搬家了;房东说,你没说不租,提前搬家就是违约。租客也可能说,期满后不通知就是不搬;房东也会说,期满了,你就要走。这里,我只能简单地说,租期届满并不意味着租客就要搬走,具体情形需要个别解说。这是除去欠租以外,第二个容易发生纠纷的问题。 我把租客给我的末月押金给用了。之后,租客改变主意,说继续居住,而且开始欠租了。我怎么办? 我出租地下室没有许可证。租客欠租,而且威胁我要去报告给政府消防部门,我怎么办? 于戎伟 yu.alec@hotmail.com —————————————————————— 《生活信箱》声明: 《生活信箱》栏目是加国无忧与各行业专业人士合作,为华人社区开办的公益平台,目的是帮助大家了解不熟悉的加拿大生活常识,解决生活中遇到的难题。 《生活信箱》栏目会选择有代表性的读者来信交给热心公益的专业人士给予解答并公开发表,供网友参考。当然,网友来信在发表时会做技术处理以保护来信作者的隐私。如果你在生活中遇到各种问题就请交给《生活信箱》吧,请用邮件直接发送到51网编辑部:editor@51.ca。 值得提醒的是,加国无忧网邀请的专业人士不能对所回答的任何问题负法律责任,相信网友可以理解,因为毕竟这是一个免费公益服务,所有意见都只能供网友参考。同时,因为利益冲突的原因,加国无忧网也不会向网友推荐任何专业人士进行收费服务,请大家谅解。如果你对《生活信箱》有任何建议或意见,也请直接发邮件到加国无忧网编辑部:editor@51.ca。 加国无忧网真诚的邀请各行各业的专业人士为了华人社区的福祉贡献你的一份力量。如果你想加入到《生活信箱》专家组请用邮件直接联系加国无忧网编辑部:editor@51.c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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