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发布规定,对部分企业为博取公众关注而注册标奇立异的名字一事进行规范。规定称禁止企业名称包含“支那”、“占中”、“法轮功”等字眼,并禁止使用长语句作为企业名。 中国国家工商总局8月4日于网上发表《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下称《规则》)。规则指出,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列明禁用“支那”、“九一一”、“东突”、“占中”等,强调不可宣扬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 《规则》指出,禁止使用有“消极或不良政治影响”的字眼及“非法组织名称或者反动政治人物”。 在“不得含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的内容”一项,新规列明禁用党和国家领导人、老一辈革命家、知名烈士等姓名,如“董存瑞”、“雷锋”等。此外,新规也禁用“法轮功”、“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等名称。 新规还列明,企业名只能由字词组成,不得含有语句、句群和段落;不得含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的内容和文字;不得含有“国家级”、“最高级”等误导性内容;不得含职业、学位、军衔、警衔等及其简称;不得以外国国家(地区)所属辖区、城市名称及其简称作字号等。 工商总局解释,订立《规则》是为了提高企业登记流程的效率,以便日后推行“自主申报”系统。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副局长王磊表示,《规则》目前仅起规范作用,下一步将修法并采取“人工智能系统排查”,强制删除不符《规则》的企业名称。 2017年6月,一家名为“宝鸡有一群怀揣着梦想的少年相信在牛大叔的带领下会创造生命的奇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引起一轮热议。但新订立的《规则》禁止使用长语句,相信该公司将不能通过审核。 |
GMT-4, 2024-4-26 01:52 AM , Processed in 0.267040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