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CTV新闻网报道,魁省法官 Pierre Belisle周五作出刑期判决,魁省男子Karim Jean Gilles(下图)入狱四年。被告在一个月前认罪,法官裁定被告因极度疏忽,导致受害人身体严重受伤。
案发在2015年,被告的头牛犬在魁省一座公园内向一名7岁女童发起攻击,造成其面部和头骨严重损伤,手部骨折,脸颊骨也有7处破裂。 受害者的母亲称,女儿在被狗咬之后多处骨折,直到现在,女儿脸上仍然还有伤疤。其父亲则称,女儿遭袭击受伤后,几个月不能进食,斗牛犬的唾液也对女儿的身体造成感染,她上学也不得不随身携带医疗设备。
被告曾在法庭辩称,可能是有人挑衅,导致他的斗牛犬伤人,但庭审法官反驳了他的说法。法官说,案发时被告既没给狗戴项圈,也没拴皮带。而在斗牛犬发动攻击时,被告也没有及时制止或是有效地制服他的宠物狗,显然属于“极度疏忽”的个案之一。 法官还说,原本这项控罪的最高刑期是入狱十年。鉴于被告的情况,四年的刑期判决实际上并无从轻发落的因素,属于合理判决。 据悉,被告因袭击一名警察正在服刑,待袭警案服刑期满之后,他将开始本案的四年刑期。
这不是魁省第一次发生类似事件:2016年6月,一名蒙特利尔妇女在自家后院被邻居的斗牛犬咬死。而在2015年9月,与蒙特利尔一河之隔的布罗萨尔市(Brossard)一名8岁女童也曾经被两条斗牛犬咬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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