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0月14日晚间昆明公安局发布公告称将对李某草跳江自杀案成立专案组并对盘龙分局的前期工作展开调查,而当天早些时候曾有传言称“昆明警方认定报李某草为意外落水事件并不构成刑事案件”的传言,该传言后来被警方否认。 据中国媒体澎湃新闻网北京时间10月14日报道,昆明公安局当天发布最新通告称,该局将就“云南女大学生李某草跳江自杀案”成立专案组并将对盘龙分局对此案的前期工作开展倒查。 10月10日李某草的母亲在社交媒体微博上发表的举报内容引发了广泛关注, 当天《人民日报》官微也为此发声。(微博@swordsman11) 以下为通告全部内容: 处警民警于2时8分许到达现场搜救,并将任某燊(女,19岁,红河蒙自人,大二学生)、罗某干(男,22岁,红河开远人,在昆务工)、李某某昊(男,22岁,红河开远人,大四学生)带至鼓楼派出所调查。9月11日7时20分许,昆明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报警称,在滇池东码头发现一具女尸,经法医初检、民警走访调查、家属到场辨认系李某草(女,18岁,曲靖师宗人,大二学生)遗体。此后,盘龙公安机关对该警情开展调查。9月16日,死者李某草表姐陈某到公安机关反映称,李某草在落水前遭猥亵,鼓楼派出所受案调查。 10月10日,李某草的母亲向公安机关书面提出尸体解剖申请。10月13日,昆明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应李某草母亲委托,对李某草尸体进行解剖;云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和昆明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检材分别进行检验鉴定。10月14日,昆明市公安局综合现场勘查、走访调查、视频分析、物证检验等工作情况,对盘龙分局办理的李某草死亡事件,提级成立由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的专案组,对李某草的死亡立案侦查;市级检察机关同步介入监督。市公安局督察支队牵头成立工作组,对专案工作进行督察,对盘龙分局前期工作开展倒查。 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宣传办公室 据了解,北京时间10月12日认证为“云南女大学生李心草的母亲”的微博账号发表长达5页的举报信称,她收到昆明理工大学读大二的女儿李心草落水死亡的消息并且警方在第一时间回应称她女儿的死是因为与人“约着跳江”并“醉酒落水”所致,而这与她得到的监控录像内容不符,因为在相关录像中,李心草生前曾疑似遭到陌生男子猥亵和扇打,此事随后在当天引起了广泛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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