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周日发表的一篇文章称,一家总部设在美国的“M”公司,需向中国政府补交税款及利息共计8.4亿元,按照企业目前销售规模测算,其未来每年将为中国增加税收1亿多元。 新华社在报道中并未指明该公司具体名称,仅称公司公司名称以字母“M”开头,是世界五百强公司之一,并于1995年在北京建立了独资子公司。微软是符合这一描述的唯一一家公司。 微软没有确认该报道,但同时也未否认报道涉及自身。微软公司发言人在一份电邮声明中表示:“2012年,中、美两国税务机关就微软在华业务达成了一项双边预约定价协议。按照双边预约定价协议条款,中国方面收到了来自微软的税款。” 根据微软2014年财政年度报告,微软的整体有效税率为21%,远低美国企业标准有效税率35%,这主要是因为它把收入通过“外国地区运营中心”,转移到了爱尔兰、新加坡和波多黎各等地。 据新华社的报道称,“M”公司6年来在中国亏损超过20亿元,但同业却都实现了盈利,因而中国的税务部门认为该公司存在避税目的的“转移利润”行为。报道还称,这家美国公司承认了避税行为,并同意让中国的子公司补税。 补税只是微软在中国市场面临的最新头疼问题,此前中国的反垄断机构对微软展开了调查。(编译/若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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