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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债被逼到这份上 也算是走投无路了

2015-7-7 10:36 PM| 发布者: admin| 查看: 629| 评论: 0|来自: YorkBBS综述

这两天有人在北约克住宅小区举牌讨债的帖子异常热闹,不仅有“欠债”的借据、姓名、住址,后来连“欠债人”的照片、护照、车牌、住宅购买信息等十分个人的隐私都全部被人肉出来。有的网友也提出这样做是否合适,在中国欠的债加拿大的法律是否管,没有经过法庭认定就这样说一个人是否会损坏他人声誉等。

约克记者为此采访了本地律师张牧远,他首先声明由于不是当事人的代理律师,也没有审阅双方关于本事件完整的资料,因此所有评论不能作为法律依据。只能根据论坛上表面的信息,做出一些大概的评述和友善的建议给网友作为参考,如果当事人真地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他建议要与律师面谈。

张牧远认为,即便是在中国发生的债务纠纷,加拿大的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受理的,如有真实的合同,上面要素明确等,但是还有很多具体的因素在里面,比如这种借贷利息是否属于正常的,如果是高利贷(利率高于60%)完全不受保护;合同中如果已经选择了司法管辖地,本地法院会尊重合同不予受理等。法院是否接这种案子完全取决于自身的选择,并非一定要受理。

他指出,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法院接了并作出判决,但只能在加拿大境内执行,到海外根据国际条约,有可能就不行了。尤其是在中国,因为没有和加拿大签订有关国际条约,加拿大法庭的判决是没有执行力的。

关于举牌讨债的行为,张牧远表示从论坛上的照片来看当事人是站在公共区域,并非私人物业内,看上去应该是不违法的,但是还应该考虑到很多其他因素。比如他站在那里的行为是怎样的,有没有故意骚扰他人生活,牌子上写的内容是否完全真实,有没有威胁他人等行为,需要综合判断,而不能凭一张照片下结论。

关于损誉的问题,张牧远认为如果有人在外面用错误信息针对他人,哪怕只有1%的信息是错误的,那些错误信息又恰恰能伤害一个人的声誉,就有可能被告。因此对待当事人放在网上的信息要小心处理,如果其中有任何不实之处,都可能成为被告。

众所周知,在加拿大也存在很多债务纠纷,但却很少见到这样的情形。张牧远认为,本地百姓已经习惯使用正式的法律途径去解决纠纷,在社会上也没有上门举牌讨债的惯例。因为那样做很容易引发其他冲突的新的法律纠纷,因此不大采用这种讨债方式。另外,大部分人会觉得这种讨债方式比较粗鲁,或者手段层次太低而不予采用。

至于网友们在网上人肉搜索“欠债人”的很多私人信息,张牧远表示《个人隐私保护法》是一个非常专业和细致的法律,他不愿意就此泛泛评论,约克论坛将对此继续深入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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