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假释在家的唐炜臻及其家人和朋友一大早就到位于多伦多市中心的安省上诉法庭,就其诈骗案的刑罚提出上诉,经过近一个小时的辩论,三个大法官轻易的决定维持原判,同意当初主审法官和量刑法官的判决。 安省高等法院于2013年2月判唐炜臻入狱6年,罚款280万元,罚款要在出狱后5年内交齐。 唐炜臻曾经于今年6月向上诉庭提出上诉,要求法官解除他的刑事诈骗罪名,也被法官在很短时间内拒绝。 唐炜臻表示会继续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争取立案成为加国史无前例的案例,抗争到底。 唐炜臻(前排右二)与家人和朋友在安省上诉庭外。 |
GMT-4, 2024-4-25 10:55 AM , Processed in 0.045074 second(s), 23 queri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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