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让你知道:1)对你的指控有无漏洞;2)检察官是否有其他对你不利的证据。信息公开要求的内容包括警察的任何笔录、测速仪的型号及用户手册、警察受训证书、测速仪的维修及校队记录,最后一定加一句“and any documents the Crown may rely on the trial”。另外,如果检察官不能满足你的任何要求、要求书面解释。
出庭那天用的是 Personal Day(每年公司有六天,可用来作为族裔节假日或用作其它个人理由)。到庭上一看警察、翻译全来了,有点儿扫兴。开庭前检察官建议给我减到超速二十五(罚款一百九,扣三点),被我一口回绝。
接着庭审开始,被控人一个个上庭,个个认罪,所以进行得很快。轮到我被问“认不认罪”时,我没有回答、而是向法官提出了“中止诉讼 – Stay Of Proceedings”的要求,理由是检察官信息公开不完整。检察官则辩解说我有些要求太晚、他们没有足够时间回复(有些要求我寄给了警察局、警察局又转给了检察官)。法官建议另择庭审日期,我稍微坚持了一下但看到法官面露不悦也就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