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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女商人陈桂华(Gui Hua Chen,译音),今年6月1日在卑诗最高法院起诉王强(Qiang Wang,译音;英文名Edison Washington)与邵凤云(Feng Yun Shao,译音,英文名Amy Barsha Washington)夫妇追讨1000万加元欠债。但王强、邵凤云否认借款,并说这事发生在中国,卑诗省无管辖权。1000万加元不是个小数目,借款不是儿戏,这里面到底有什么猫腻呢?温哥华太阳报记者调查发现,本案背后隐藏着潜在的地下钱庄和偷税漏税问题。
陈桂华起诉书指,在2015年6月16日,以期票及书面协定,以年息10%将1000万元借给卑诗省注册的Chongye Developments Ltd.,由王强与邵凤云夫妇做担保人,并以个人财产包括物业抵押。被告本应在今年5月1日还清欠款,但被告只还了87.5万元利息之后,到期没有偿还本金。
据法院文件显示,被告王强与邵凤云夫妇承认向原告借贷一事,但表示原告的债务合同是在中国国内的口头合同,BC省法院没有权力对此事作出判决。
见不得光的借款:中介人代表借款人立借据
代表王强与邵凤云的律师Daniel Le Dressay在答辩状中称,被告并未向陈桂华借钱。但承认Chongye Developments Ltd. 的确向中国一个借款人借钱,代表Chongye Developments Ltd.的邵凤云并不认识该借款人,因为他们是与借款人的代理田先生(Mr. Tian)接洽。
2015年11月18日,邵凤芸、王强、中介人田先生和一位姓王的会计师在温哥华会面,田先生代表借款人立借据,邵凤芸和王强于律师在场下签署协议,双方协议属口头,也没有订明还款日期,田先生要求借款在中国提取(存入中国一间银行户口),在加拿大还款,但被告没有接受这些要求。
答辩人又指陈桂华声称在去年6月16日所立的借据,并不符合卑诗省法律,因此没有法律效用。此外,起诉人 不是本国居民或公民,与本国或卑诗均无联系,卑诗法庭就该案对被告没有审判管辖权。原诉人应该按照中国法律,向当地相关的司法机关提出申诉。
陈桂华敢到中国法院去起诉吗?
据FX168财经报社报道,目前BC省最高法院还没有表态是否受理此案。此案之所以引起关注是因为它引发了舆论对地下钱庄以及偷税漏税等方面的讨论。
众所周知,中国近年来对资本流出管理严格。居民每年只能汇出5万美元以下的外汇,通常是用于子女在海外留学的费用。同时在加拿大方面,超过1万加元的汇款进入加拿大必须进行申报,以方便国税局追踪入境人员的海外资产。而一些地下钱庄可以通过在中国方面支付人民币,并在BC方面支付加元的方式,避开两国海关的资金管理系统。这次被捅到BC省高级法院的案件,则正符合这种地下钱庄转钱的模式。
既然是地下钱庄,通常双方都有着保密的理由,但本次地下钱庄谈不拢的买卖,居然可以被诉讼到BC省最高法院,这着实让BC省的法院工作人员也感到稀奇。
卑诗《省报》指,负责调查卑诗省地产业操守的独立地产咨询小组成员兼律师Ron Usher研究过该案的法庭文件后认为,原诉人将钱存入加拿大境外的银行帐户,其后在卑诗省取回相关欠款,做法令该笔款项没有留下任何汇款纪录,而该案很多的财务和法律细节都是他从没遇过的。
王强、邵凤云夫妇也将面临逃税调查
加拿大政府在BC已经设有独立审查房地产市场海外资金来源的人员。该部门初步审查了被告夫妇以及他们开设的建筑公司。王强、邵凤云夫妇就是此案中的 Chongye Developments Ltd. 的老板,调查发现被告在过去一年中,在BC省购买了1.5亿加元的房产。
此案背后涉及到其他在中国“借”给Chongye Developments Ltd.的资金可能已经有一部分进入到了温哥华房地产市场。目前调查小组正在继续跟进此事。王强、邵凤云夫妇同时也面临着国税局以及其他加拿大当地部门的后续调查。
《省报》报道说,王强、邵凤云同住西温一幢市值730万元的豪宅内。资料显示,两人自2011年起在温哥华先后购入最少10幢物业,总值超过1.5亿元。另外,两人在数星期前将温哥华西区超级豪宅林立的Belmont Ave.同时有 3幅空地放售,总叫价高达6,850万元,堪称是全温开价最高的住宅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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