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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餐厅卖濒危甲鱼 安省法院罚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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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7 13:30: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多伦多地区一位华人餐厅老板承认非法加工刺鳖(即甲鱼或水鱼等)并列于菜单上销售,由此被罚款1万元。

安省自然资源厅26日表示,Fortune Seafood Restaurant餐厅的老板简大昭 (译音:Da Zhao Jian)因非法加工刺鳖被罚5000元,并且由于他在此餐厅非法销售受保护物种而再被罚5000元,两笔罚款的依据分别为「濒危物种法」和「鱼类及野生动物保护法」。

来自士嘉堡安省法院的资料显示,动物保护官员于2010年5月26日对Fortune Seafood Restaurant餐厅执行检查时,发现了餐厅内有31只冷冻的雌性刺鳖。刺鳖属于受「濒危物种法」保护的本地物种,并列为濒危物种。同时依据「鱼类及野生动物保护法」,刺鳖在受保护动物之列。此案于3月21日开庭审理,法官Ruth Kerbel作出对简大昭施于两项罚款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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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称甲鱼或水鱼的刺鳖,在本地受法律保护。(图:多伦多动物园提供)

刺鳖,俗称甲鱼、水鱼、团鱼或王八等,属卵生两栖爬行动物。中华传统药膳认为,鳖肉味鲜美、营养丰富,有清热养阴、平肝熄风、软坚散结的效果。不仅是餐桌上的美味佳肴,而且是一种用途很广的滋补药品和中药材料。

自然资源厅呼吁民众举报自然资源类违法事件,请随时拨打免费电话1-877-TIPS-MNR(847-7667),或于正常上班时段联系您当地的自然资源厅主管部门。也可以匿名拨打灭罪热线1-800-222-TIPS (8477)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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