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 六六网  www.66.ca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搜索
查看: 47|回复: 0

华人绿卡遭吊销引诉讼 最高院裁决支持川普政府

[复制链接]

升级   71%

16

主题

16

帖子

71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71
QQ
发表于 9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拥有合法居留权但有犯罪纪录的中国公民刘慕才(Muk Choi Lau,音译)返美绿卡遭吊销而衍生官司“布兰奇诉刘案”(Blanche v. Lau),最高法院23日以6票对3票表决结果支持川普政府主张,也就是边境执法人员面对涉嫌犯罪的绿卡持有人入境时,有权迳行采取移民假释(immigration parole)。
保守派大法官汤玛斯(Clarence Thomas)在主要意见书指出:“边境官员并没有责任要提供清楚且具说服力的证据,以证明刘某曾经犯下道德败坏的罪行。”
自由派大法官杰克森(Ketanji Brown Jackson)在不同意见书中表示,刘某遭到任何定罪之前,身分状态就被改成移民假释,等于落入“移民困境”(immigration limbo)。
杰克森写道:“我担心法院现在已经开了一张巨大的空白支票给政府。”2012年,刘慕才在新泽西州遭控商标造假、贩售仿冒衣服后潜逃出境,从中国返美时移民官员获准假释入境,国土安全部在他抵美后启动遣返程序。刘某指控官员越权,错误允许国土安全部迅速启动驱逐。
绿卡持有人与具备临时身分的移民不同在于,出境旅行之后返美时根据移民法定义不会视为“寻求入境”。除少数例外,绿卡持有人通常不会以“假释”身分入境。
川普政府指出,刘慕才在移民官员准许之下假释入境,因此随时可遭遣返。川普政府对最高法院主张,刘慕才在州级法院有商标造假的定罪纪录,就足以证明不具备入境资格,面临刑事起诉的绿卡持有人,身分应该改成假释状态(on parole)。

0518184mcyfew3vzk.jpg

0518184mcyfew3vzk.jpg

1990年“移民与国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规定,以假释身分入境美国的移民,必须证明具备进入美国的资格。
在“布兰奇诉刘案”当中,今年4月大法官言词辩论庭讨论焦点在于,刘慕才出境之后返回美国时,政府就是否需要提出他曾经犯罪的明确证据,或者可等到他遭定罪后才提证明。
刘慕才的辩护律师则指出,美国政府不能根据犯罪指控来决定移民能否入境美国,尚未定谳的刑事指控不能做为被告确实犯罪的明确证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电话:647-830-8888|www.66.ca 多伦多六六网

GMT-4, 2026-6-25 02:37 PM , Processed in 0.071844 second(s), 3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