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移民部长亚力山大于2014年10月31日在渥太华宣布,明年起居家看护类移民(Caregiver Program)无需与雇主居住在一起,并且新增了两项快捷通道,加快此项移民类型的递交申请速度,使符合的申请者在六个月内获得永久居民身份。 亚历山大表示,此次开通的两项快捷通道分班针对儿童护理者( Child Care provider),以及长者和严重病患的护理人员,其中,后者可以居家看护,或者在健康中心照顾重病患者。此外,护理人员在各种保健行业,包括注册护士( registered nurses),注册精神科护士( registered psychiatric nurses),执照护士 (licensedpractical nurses),护士助理 (nurse aides),勤务人员(orderlies),病人看护人员(patient service associates)和家庭支护人员(home supportworkers)等也将有途径申请永久居留权。这项政策可以帮助该劳工拥有更多的就业选择性,也将有效的缓解此类移民未来面临的短缺问题。亚历山大表示,在此两项快捷通道实施后,预计在2015年就能迎接3万个永久居民的申请案。 已经申请住家保姆计划工作许可者,并且在11月30日之前根据LMIA准则递交了申请材料,依然需要有住家的要求才能申请到永久性居留权。 据悉,2011年至2013年期间,联邦政府每年平均接纳4500个居家看护类移民申请,期间也对看护类劳工放宽限制,比如从申请永久居民开始,原来的工作签证就变成无条件工作签证;将此类劳工完成工作所需的时间,从原来的三年增加到四年;为劳工争取到更完善的雇主合约,尤其强调在紧急情况发生时,雇主应尽的职责,以及劳工一旦被雇主虐待后的紧急对应手段等。 在旧的政策下,海外居家护理劳工只有在加拿大完成两年的工作后,才有资格申请永久居民,但因申请案过多,通常在三年之后才能获得申请结果。此外,护理人员在海外的配偶和家属,要在护理者获得永久居民之后才能申请他们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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