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瑞(图片来源:台湾“中央社”) 3月7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富少李宗瑞被控性侵9名女子案,台“高等法院”更一审今天(7日)认定共8罪,判他合计39年2月徒刑,还可上诉。 另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富少淫魔李宗瑞迷奸性侵5名女子及偷拍遭重判20年定谳,他入狱服刑但官司未了,他另涉性侵性侵9名女子部分,台“高院”更一审今日(7日)将他判刑39年2月,未来若遭“最高法院”上诉驳回,李恐遭判有期徒刑最高刑度30年。 台北地院只认定9人被性侵、15人被偷拍,依乘机性交罪判李应执行有期徒刑18年6月;妨害秘密罪判3年10月、恐吓罪判拘役40天,可易科罚金。另判赔12名被害人新台币1425万元、性侵21人部分则判无罪。 台“高院”审理后痛斥李犯行恶劣、胆大妄为,撤销北院判决,改认定李对14人性侵、19人偷拍,依乘机性交、强制性交等罪,将李重判79年7月,执行有期徒刑满贯刑度30年。 案件经上诉,“最高法院”认为,李宗瑞被控性侵9人触犯10罪部分,判决事实与偷拍光盘内容明显不同,发回“高院”更审,他性侵5人部分则驳回上诉,与另5起偷拍案合并执行20年确定,李已入监服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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