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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扣印度两月余 中国货轮载23名船员回国

2017-3-19 11:41 PM| 发布者: 靓女12345| 查看: 39| 评论: 0

  被扣印度两个多月的“联合女神”号货轮

  大陆官媒证实,北京时间3月19日凌晨4时,被扣印度两个多月的“联合女神”号货轮经过半个月航行后抵达江苏太仓港,23名中国船员平安返回中国。

  据悉,“联合女神”号是一艘载货量2万吨的远洋货轮,2016年7月,该货轮从江苏南通出发,前往印度执行国际远洋货运任务。当年12月,由于船东南京远浩船务公司的债务问题,“联合女神”号卸完货后被印度方面扣押在霍尔迪亚港。

  陆媒中新网的报道称,经过中国驻加尔各答总领事馆等机构的沟通,2017年2月,“联合女神”号的船东南京远浩船务公司筹资支付了拖欠的加油款、当地的律师费用、港口使费以及补给物资等费用。并补发了船员从去年9月至今年1月的被拖欠工资。

  3月2日,孟买高等法院下达了解除“联合女神”号扣押的命令。3月3日傍晚,“联合女神”号办理完离港手续。在霍尔迪亚港管理方的优先安排下,当晚11时许,23名中国船员乘坐着“联合女神”号缓缓离港。

  在半个月的航行后,“联合女神”号于19日凌晨抵达江苏太仓港。

  “联合女神”号被扣押事件一度在大陆网民中引发激烈讨论,有的指责当地法院非法“扣人”;有人则将矛头指向中国使领馆的“保护不力”。

  陆媒澎湃新闻曾刊文评论称,因为海事法规则的特殊性,对这起事件,公众有不少误读。这次“扣船”是海商法制度中的诉前保全行为,不涉及领土、主权问题,不直接涉及对中国公民的限制人身自由。

  文章称,海商法有特殊的“对物诉讼”制度,基于索要船舶的停泊费、船员工资、船舶碰撞索赔,以及船舶的租金、运费纠纷等船舶优先权、海事请求权,请求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扣船;扣船之后,船东要交钱才能放船。中国海事法院也常年应请求权人的请求,对停泊在中国港口的外轮实施“扣船”。

  实际上,海事法中的“扣船”,只扣押船只,并不扣押船员。但是,在现实操作中,船员往往接受船东指派,会继续“守船”,以维持船舶的正常运作;又因为港口复杂的出入境、防疫卫生等管制,会造成船员“被困船上”的现实局面。

  文章指出,海事“扣船”是民事纠纷,不涉及主权问题,但中国政府应努力保障船员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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