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冤案“聂树斌”案被改判无期后,其家属曾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要求7项索赔,共计1,391万余元人民币。但据日前消息披露,聂树斌的母亲获得的赔偿金额远远低于这个数目。 澎湃新闻3月30日报道,聂母亲张焕枝处表示,她已收到河北高院寄送的国家赔偿决定书,各项赔偿共计268.13991万元,其中人身自由赔偿金52579.1元,死亡赔偿金、丧葬费126.482万元,精神抚慰金130万元,一次性支付张焕枝个人生活费 6.4万元(1元人民币约合0.143美元)。 经查询公开报道发现,该赔偿决定中的130万精神损害抚慰金,创下中国国内冤错案国家赔偿的最高纪录,此前最高的是呼格吉勒图父母获得的100万元。 据聂案的中国国家赔偿决定书显示,经释明法律规定并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河北高院与赔偿请求人达成如下协议:(一)向聂学生、张焕枝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1,264,820元(国家2015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63,241元乘以20);(二)就聂树斌被侵犯人身自由的损失给聂学生、张焕枝52,579元(国家2015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242.3元乘以217天);(三)一次性支付张焕枝生活费64,000元;(四)支付聂学生、张焕枝二人精神损害抚恤金1,300,000元;(五)鉴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前期已经通过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有关人员亦代表法院当面向赔偿请求人进行了道歉,故赔偿请求人对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请求不再主张;(六)赔偿请求人提出的其他请求,因不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范围,赔偿请求人不再主张。上述法定赔偿金额合计为2681399.1元。 据早前新闻报道,1994 年8月,石家庄一女工在玉米地遭奸杀,当年 20 岁的聂树斌一二审均以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被判处死刑。 2005年,媒体报道称该案出现 “ 一案两凶 ”,聂树斌家属随后申诉。 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 当年12月12日,聂树斌家属委托律师王殿学、辜光伟代理申请国家赔偿,索赔1,391万余元,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1,200万元,以及死亡赔偿金及丧葬费 126.48万元、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5.25万元、因申诉产生的费用及损失60万元、因当年被错误追究刑事责任而支付给被害人亲属康家的2,000元及利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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