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国防部军情局少校王宗武,20多年前派驻大陆卧底期间遭陆方策反,返台吸收前军情局上校林翰为共谍,2人收贿泄漏军情局敌后情报工作人员名单。最高法院日前驳回二人上诉,依违反陆海空军刑法“为敌人从事间谍活动”等罪重判王徒刑18年,没收犯罪所得台币298万;林则判刑6年,没收犯罪所得美金7.6万元,全案定谳。 据了解,王宗武是陆军官校毕业,在军情局担任特种情报官,1992至1994年间,由军情局先后4次派赴大陆情蒐,陆方国安单位获悉王为军情局敌后工作情报人员,布局吸收他。《中国时报》报道,林翰是陆官校毕业,曾在军情局担任勤务大队队长、战情官,因受过通讯与电子专业训练,转往总体情报作战计划处担任特勤官,也曾派驻大陆从事情报蒐集任务。 前年3月检调收网,搜索并传唤2人到案。王宗武坦承吸收林翰为下线,但辩称是因身分曝光才不得已;林虽坦承收贿,却辩称大陆早就掌握部分军事机密,因此不算泄密。 高院去年9月认定2人危害安全甚钜,依从事间谍活动罪、泄漏秘密消息罪等罪,将王宗武、林翰判刑18年、6年,并没收犯罪所得。二人不服上诉,最高院近日裁定维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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