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8岁的华人男子陆先生,两年前在美国纽约史丹顿岛的一幢商业楼宇从事建筑工作。他在搬运建筑材料时,不慎踩到路面砂石滑倒,右腿膝盖骨裂。近日,陆先生与楼宇房东及建筑工程承包商达成和解,获赔400万元(美元,下同)。 送医后,医生在陆先生的右腿膝盖处放入3根钢钉,即使痊愈,陆先生也将无法长时间站立和蹲下。 陆先生的代理律师戴禺表示,由于陆先生有完整的报税记录,显示其年薪高达6万元,并且伤及右腿膝盖,致使他未来可从事的工作严重受限。因此,陆先生获得的工伤赔偿将高于无报税记录的建筑工人。 律师也表示,由于楼宇房东和建筑工程承包商未能及时清理地面,为工人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违反了纽约州劳工法Section241 sub section 6。因此,陆先生还可获得房东与承包商的意外伤害保险与后遗症痛苦的赔偿。目前此案已达成和解,陆先生获得总计400万的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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