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中文电视记者黄丹岭报道,在纽约布鲁克林从事建筑工作的黄先生,去年经老板介绍前去一家建筑公司帮忙。但却在工作第一天不幸从高处坠落,四肢严重骨折。由于与新老板的用工合同还未来得及签订,而该老板又并未购买工伤保险,黄先生的索赔之路耗费近一年才初步达成。 经过近一年的调查,法院终于在近日对黄先生案件的工伤保险赔偿部分下达判决。由于新任老板在黄先生出事后才赶忙购买了工伤保险,因此黄先生并不在这份保险的理赔范围内。但黄先生仍可获得纽约州雇主无保险基金(Uninsured Employers Fund)的赔偿,用以支付全部的医疗费用和2/3的误工费。而新任雇主也因未购买工伤保险,违反纽约州劳工法Section 50,将受到法院判决。 黄先生的代理律师戴禺提醒民众,遇到意外伤害,不论移民身份状态如何,都要及时索赔。而老板本人也应及时购买工伤保险,否则还有可能获得刑事起诉。 律师:当工人受伤十分严重或是有严重的后遗症,如从高处摔下后严重受伤,以至于半身不遂等等。工伤法庭会对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老板进行刑事起诉。那么老板就不仅是支付罚金还要担负刑事责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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