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6月6日,备受关注的中共广东揭阳市委原书记陈弘平受贿贪腐案终落槌,陈弘平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据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揭阳市委原书记陈弘平受贿、行贿、滥用职权一案,对被告人陈弘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公开资料显示,陈弘平为揭阳本地人,20岁时从揭阳渔湖公社凤南大队团总支书记、生产队长起步,在凤南大队供职长达13年,此后节节高升。 1998年,44岁的陈弘平升任揭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副市长;2008年3月出任市委书记,直至2011年10月,次月调往广东省人大工作。2012年末,陈弘平落马。 陈弘平最被民众聚焦的就是与原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共用情妇一事。据悉,陈弘平是万庆良一手提拔的接班人,两人关系亲如“兄弟”。在万庆良落马之后,二人同享情妇的内幕也被网友揭露。 2015年4月21日,陈弘平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时,曾至少三次为情妇求情,甚至用了“乞求”这样的字眼。据悉,陈的情妇已于2016年因行贿罪获刑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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