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某同事来电?你不是一个人。 美国招聘平台Jobvite在5月发布的最新调查显示,四分之一的美国人与同事有过恋爱或暧昧关系。这些工作之余的交往大概都在人们的意料之中:绝大多数人(80%)认为自己和同事关系密切。“我们在工作上花的时间越来越多了,”生活方式及礼仪专家Elaine Swann表示,“大家越来越能接受和同事谈恋爱这回事了──尤其是我们的工作环境比以往宽松得多的情况下。” 然而,如果考虑到分手后双方仍需长期共事,我们还是需要慎重考虑与同事恋爱(或炮友关系)这件事。调查发现,在和同事恋爱的人中,只有不到一半的人 (42%)没换过对象。而在与同事分手的人中,只有46%的男性和38%的女性表示是和平分手。艾米莉研究所(Emily Post Institute)常务董事、《商务礼仪指南》(The Etiquette Advantage in Business)的作者Peter Post提醒说,为避免冲突,有些行为准则是必须遵循的。 Post表示,准则之一是光明正大:和同事恋爱之前,不妨先和人事部门确认一下,跟上级最好也打声招呼。约会要让人事部同意,似乎不够浪漫,但总比面对坏结果强。如果双方权力不对等,最好也不要恋爱──哪怕这意味着换工作或换部门。这种关系处理起来十分棘手,其中一方也很容易被人认为是性骚扰或滥用职权。 另外,不要在Slack(一种企业聊天工具)上发调情表情包。Swann说,虽然人们对办公室恋情的包容度越来越高了,但在公司里把恋情广而告之,甚至活灵活现地描述交往细节(无论好坏)却未必合适。别在工作时间秀恋情,弄得同事心中不快,有什么意见也不要在上班时间说。“有的公司禁止办公室恋情,”Post说。但秘密恋情迟早会曝光。“如果你偷偷恋爱,然后又被公司发现,这就糟糕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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