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美国两家律师事务所宣布,他们已经代表在2017年4月27日至6月22日购买微博公司股票的股东,向美国加州北区地方法院提起集体诉讼,指控微博违反了联邦证券法,该消息引发热议。 据财经网站Benzinga报导,7月31日,美国律师事务所Law Offices of Vincent Wong向美国加州北区地方法院提起集体诉讼,指控被告(微博)发布了严重不实和/或误导性公告,和/或并未披露以下信息:(1)微博缺少必要的互联网视听节目牌照;(2)微博在其网站上发布的特定节目包含了违反政府规定的内容。 无独有偶,8月1日,另一家律师事务所Klein Law Firm,也向美国加州北区地方法院提起集体诉讼。理由也是微博违反了联邦证券法。 据智库百科资料显示,2014年4月18日(周五)凌晨消息,新浪公司(Nasdaq GS:SINA)旗下微博业务(Nasdaq:WB)周四正式登陆纳斯达克,成为全球范围内首家上市的中文社交媒体。 2017年6月22日,微博公司宣布收到中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通知,通知要求地方监管部门:“采取措施暂停多家公司的视听服务,原因是他们缺少互联网视听节目播放牌照,在其网站上发布的特定评论节目包括了违反政府规定的内容”。 消息传出后,引发中国网友的热议: 网民pan2012pan认为:“确实应该告。那些在美国上市却不保证言论自由的公司都应该离开美国证劵系统。不能一边拿美国人的钱,一边搞独裁。” 网民@Wxcbug表示:“谷歌,FB,推特不符合中国政府规定,因此断送了中国市场,按这个道理,百度,腾讯,阿里巴巴,微薄(博),既然在美国上市,是否也得遵从美国的法律呢?倒想看看全球经济一体化,在不同的政治制度下如何才能公平的实施呢?假如中国当时不以违规为借口,谷歌,FB等社交软件在中国仍然可以有一席之地。中国用政治为手段成功的阻止了美国IT大企业在中国的市场,为中国IT崛起赢得了时间。” |
电话:647-830-8888|www.66.ca 多伦多六六网
GMT-4, 2026-5-1 05:17 PM , Processed in 0.044979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