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49岁)在8月7日进行的审判中表示,“我绝对没有为了谋取私利向总统请求或期待过什么”。这是朴英洙独立检察官建议法院对李在镕判处有期徒刑12年时,其在最后陈述中所说的一番话。 李在镕副会长表示,“在审判的过程中,我明白了自己有很多不足之处,我没能做好我所负责的部分,这些都是我的责任”。但他否认了自己的犯罪嫌疑。他抗议道,“大家都怀疑我(因第一毛织和三星物产合并)令国民年金蒙受损失并由此牟取暴利,但若说我贪图老百姓的国民养老金,那真的是深深的误会。对于这一部分,我真的很冤枉”。他在陈述时几度哽咽清嗓,还用手擦拭眼泪。 朴英洙独立检察官为向法院建议量刑也现身法庭,他主张“这是经济界和政治界的最高领导人单独会面商定收受贿赂,违反了法律”。接着他主张称,“这是典型的政商勾结和干涉国政,严重损害了国民主权原则和经济民主化的宪法价值”,对建议法院判处李在镕重刑的原因进行了说明。 此外,三星集团前未来战略室室长崔志成(66岁)、前未来战略室次长张忠基(63岁)和三星电子前社长朴商镇(64岁)被建议量刑十年。三星集团前专务黄晟洙(54岁)被建议量刑七年。 该案将于8月25日宣判。至于是否允许对宣判现场进行直播,目前尚未决定。韩国法院方面说明称,“需要通过媒体先提交转播申请等一系列必要程序,之后法官才会做出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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