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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宝强婚能离吗宋喆是否获罪 关键看马蓉

2017-9-15 02:01 PM| 发布者: 张强强(14)| 查看: 56| 评论: 0|来自: 沈阳晚报

  王宝强指证妻子马蓉和经纪人宋喆出轨并申请离婚一事,已经折腾了一年有余,日前警方公布宋喆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拘留,而有消息称马蓉及母亲涉嫌“私刻公章罪”,目前马蓉已被限制出境。有知情人透露,在王马离婚案二次庭审中,马蓉称与宝强还有感情,坚决不同意离婚。那么上述两个涉嫌罪名对离婚案是否造成影响?两个罪名又作何解读,会有多重量刑?带着这些问题,昨日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独家专访了两位资深律师了解到,宋喆是否获罪、王宝强的婚能否离成,关键人物都是马蓉!

  马蓉若“授意” 宋喆有可能不构成犯罪

  北京炜衡(沈阳)律师事务所的于岩律师告诉本报记者,宋喆涉嫌的“职务侵占罪”,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最高量刑为15年,最低为5年以下。于律师表示,这起案件有几个关键之处,首先宋喆涉嫌犯罪是职务行为,如果宋喆仅仅是非法占有了王宝强个人托他保管的财物,不会涉嫌“职务侵占罪”,一定是宋喆涉嫌利用职务便利转移了王宝强公司的财产,且数额较大;其次,如果宋喆是和马蓉共同非法占有公司财物,则二人将共同涉嫌“职务侵占罪”;最后,如果宋喆是受马蓉授意,帮助马蓉转移公司财产,宋喆即使获罪也将受到较轻判决,甚至不构成犯罪,“所以说宋喆是否获罪,关键在于他是单独行为、伙同还是被授意,马蓉在其中的角色尤为重要。”

  对于马蓉及其母亲涉嫌的“私刻公章罪”,于律师表示,通常伪造国家机关、国企公章量刑较重;伪造民营公司公章的情况,最高量刑为3年。

  马蓉若“同犯” 可强制离婚甚至净身出户

  炜衡律师事务所的闫学刚律师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分析道,法院对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通常会做“不准离婚”的判决,这是为了维护大多数家庭的婚姻稳定。但马蓉的情况比较特殊——《婚姻法》有5条规定,符合则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也准予离婚,其中第1条“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有可能符合马蓉的情况,但尚不好界定;不过第5条“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中,包括“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的规定,比较接近马蓉的情况,因此法院有可能根据该条法律强制判决马蓉与王宝强离婚。

  闫律师强调,如果宋喆涉嫌的“职务侵占罪”为宋、马二人共谋,即马蓉也涉嫌犯该罪,这对离婚判决并无影响,因为只有感情破裂才是判断离婚的唯一标准;但倘若二人被判离婚,马蓉涉嫌犯该罪,对财产分割却有很大影响:我国《婚姻法》规定,一方在婚姻关系期间转移或隐匿财产,另一方可以要求不分或少分财产给对方,“如果马蓉转移、隐匿的属于公司财产,也将涉嫌‘职务侵占罪’,情节恶劣的,她甚至有可能净身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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