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远 周远和母亲李碧贞(右)昨在新疆高院外合照。(网上图片) 自1997年至2017年,从27岁到47岁,新疆人周远一直活在冤案的阴影中。他经历被捕、"被供认"犯下38宗伤害威胁妇女案、被定罪,其父母坚持申诉,母亲李碧贞更在2006年丈夫过世后独力奔走,周远的刑期由最初的死缓改为终身监禁再减至15年,2012年刑满释放却无法释怀,不断申诉。直到昨日周远才沉冤得雪,洗脱"故意伤害"和"强制猥亵妇女"罪名。 官:原审定罪缺客观证据 《新京报》、财经网、澎湃新闻网、封面新闻网报道,新疆高级法院昨裁定周远无罪,因原审定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直接证据只有周远的有罪供述,缺少客观证据;周远的有罪供述不稳定,且缺乏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真实性、可靠性存疑;定罪的证据未达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 到庭听判的周远说:"一块石头落地,终于轻松了。"其律师刘征表示,周远闻判比较激动,但没有流泪,"用周远妈妈的话说,他们的眼泪早已经流干了",并称"这是我们预料之中的结果,案件本身很荒唐"。刘征又称,下一步将申请国家赔偿,及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认犯38案 后称遭逼供 新疆伊犁州伊宁市自1991年起接连发生数十宗潜入民居或学校宿舍侵害女子事件,疑犯多趁女子熟睡时剪破其内裤,用利器刺伤其下体。1997年5月16日伊宁三中女生宿舍再次发生类似事件,翌日周远被捕,其后供认犯下38宗案件。对于周远后来多次对传媒指遭到刑讯逼供,新疆高院昨称没有相关证据,但不排除指供、诱供的可能性。 周远被捕后,当地伤害妇女案仍时有发生。1998年,伊犁中级法院一审判处周远死刑、缓期两年。周远案一审期间,的士司机霍勇落网,霍勇供认1991至1998年涉及34宗盗窃、侮辱伤害妇女案,作案手段、对象与周远案极相似。霍勇后来被枪决。 被捕后伤害妇女案仍不断 为救儿子,周母李碧贞与丈夫不断申诉,法院认定的犯案宗数和裁定的刑期一减再减,1999年伊犁中院二审和2000年新疆高院终审均改判终身监禁,2011年再审减为监禁15年。周远2012年刑满获释,打散工维生,其间他和母亲仍不断申诉,2013年最高法院指令重审,新疆高院今年8月开庭重审,至昨日改判无罪。因为"一案两凶",周远被称为"新疆聂树斌"。河北青年聂树斌1994年被指强奸杀人,翌年遭枪决,21年后再审方获判无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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