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河内人民法院8日开始审理越南国家石油和天然气集团(简称“越国油”)及其分公司腐败案,22名被告中最大的“老虎”是越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胡志明市委原书记丁罗升。检方指认,丁罗升在“掌舵”越国油期间对下属单位越南油气安装股份总公司经营不善、侵吞公款等现象负有主要责任,他一手提拔的子公司董事长郑春青在一火电厂项目中违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550万美元,后者还被指认伪造文件、贪污18万美元公款。郑春青受到“故意违法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重大损失”和“侵吞财产”两项罪名指控,丁罗升受到前一项罪名指控。如果罪名成立,对郑春青可判死刑,丁罗升面临最高20年监禁。郑春青的家人已向越南司法部交出近8.8万美元。按照越南刑法,贪污公款者如果归还公款可免于死刑。(记者:王宏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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