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山东烟台中院作出终审裁定:烟台开发区工商局原副局长曹高山与律师儿子曹忱勾结,共同受贿达188万,结果父子双双获刑入狱。 曹忱当了律师后,没什么案源。身为副局长的曹高山就想到,不如让儿子代理申报“山东着名商标”。 然而,据法院查明,企业完全可以在工商局的指导下完成参评工作,不用聘请律师代理。尽管如此,在2011年6月至2014年9月间,父子二人竟将这种勾当实施了9次,受贿达188万(1人民币约合0.1576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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