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邦司法部长塞辛斯(Jeff
Sessions)代表川普政府控告加州执行三项新“庇护法”,可望胜诉其中两项州法。了解诉讼内容的法学教授8日认为,这两项法律确实有弱点,塞辛斯对其提出质疑为可信之举。其中涉及复杂法律问题,或许最终要交由联邦最高法院审理。
沛普丹大学(Pepperdine University)法学院教授米克(Douglas W.
Kmiec)说,司法部观点理由充分,很具有实质内容。
联邦政府在处理移民问题上可行使广泛权力,塞辛斯认为,加州新“庇护法”先发制人,凌驾联邦法。美国宪法的至高条款(supremacy
clause)规定,联邦法权限凌驾于州法之上,塞辛斯指控加州新“庇护法”违反这项规定。
塞辛斯在沙加缅度联邦法院提起诉讼,法官政治立场比旧金山和洛杉矶更保守。不过该法院的裁决有可能会由加州提起上诉至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审理,这个法院大多数法官都由民主党人任命。
大多数分析人士表示,预计加州将能成功捍卫其中一项法律,亦即禁止州和地方执法机构,主动向联邦移民局提供移民罪犯释放的日期。
多位联邦法官裁决,支持那些颁布法令限制执法机构与移民局合作的城市。联邦最高法院也作出裁决表示,联邦政府不能强制各州执行联邦法律。举例而言,最高法院1997年曾指出,一项要求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在向民众发放枪支许可证之前,需核查购枪者身分背景的法律,与宪法第十修正案相违背。
然而另一项新“庇护法”规定,私人雇主若主动与移民局合作将为此付出法律责任,分析人士对这项州法今后的命运并不那么确定。这项法律要求私人雇主在移民局到工作场所检查时,提前72小时通知相关员工。柏克莱加大法学院院长切梅林斯基(Erwin
Chemerinsky)说,州府不能采取行动阻止联邦达成其目标。
为什么州府在第一项州法较有希望获胜,但在第二项州法立场较弱?差别在于法律规范对象是政府官员还是普通百姓。米克说,无论何时只要联邦政府试图对州府和地方官员,而非普通民众强加责任和义务,州府的胜算都更大。
分析人士说,还有一项法律要求州府审查,加州、地方政府和私人场所关押的被捕,却没有犯罪的移民记录,但这项法律存在潜在的弱点。
对此查普曼大学(Chapman University)法学教授伊斯特曼(John
Eastman)表示,这项法律赋予州府审查囚犯记录的权利,明显与联邦法相抵触。这相当于州府监督联邦政府,这在200年前就已有定论,州府无权这么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