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运动用品巨擘耐吉公司(Nike)与中国乔丹体育的侵权纠纷又有新发展,近年因侵权遭耐吉告上法院的中国乔丹,最近反告耐吉侵害商标权。有大陆网民用"贼喊捉贼"形容中国乔丹。 北京商报披露,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乔丹体育)提告耐克(耐吉)中国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8日在晋江法院智慧财产权庭公开开庭,但未当场宣判。 报导说,被告擅自将原告享有註册商标专用权并具很高市场知名度和识别度的"乔丹"标志用于推广销售其运动鞋商品的广告(竞价排名)中,侵害了原告的註册商标专用权,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原告损失及合理支出人民币30万元(约新台币140万元)。 面对中国乔丹的提告,"耐克体育"和"耐克商业"表示,并未将乔丹篮球鞋等相关标识用于官网,只是用在后台关键词,未构成商标侵权,也未构成不正当竞争。 这场"乔丹告乔丹"官司纠缠多年。2002年起,中国乔丹体育品牌就与耐克商业的Jordan Brand展开争夺商标大战。原版的Nike先后10次向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与商标评审委员会控告中国乔丹体育的"QiaoDan"、"乔丹"等商标侵权。 2012年,"篮球之神"、前美国NBA球星乔丹(Michael Jordan)亲自出马,主张乔丹体育的"QiaoDan"侵权,却都以败诉收场,甚至一路上诉至中国最高法院,经过4年缠讼,还是遭驳回。 对于"乔丹告乔丹案"最近出现的逆转,法院虽仍未宣判,但大陆网民已按捺不住,讽刺中国乔丹体育是"贼喊捉贼"、"贼喊捉失主"。 但也有人认为这是正常商业行为,还反问"国外抢註中国知名品牌的事情少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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