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阿昌"经友人介绍女子"小绿", 与她"车震"后暗结珠胎,她的肚子一天比一天大,经妈妈带往医院检查,发觉女儿已怀孕7个月,事后产下女婴,愤而提起告诉,二审以他已与45万元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依妨害性自主罪将他判刑1年7 月,缓刑5年,缓刑期间按月给付1万2000元抚养女婴。 判决书指出,"阿昌"(化名)透过友人"小娟"(化名)认识智障女"小绿"(化名),利用她心智缺陷、不知抗拒,104年7月间要求她进入他的自小客车内,与她发生性关系。 105年元月间,"阿昌"发觉她的身形有异,央请"小娟"协助"小绿"验孕,经"小娟"告诉"小绿"的妈妈,带至医院检查,惊觉"小绿"怀孕已达7个月,愤而报警处理。被害人"小绿"同年3月间产下女婴,一审依乘机性交罪将他判刑1年7月,他不服上诉二审。 台中高分院审理期间,"阿昌"于今年3月间与被害人"小绿"的家属达成和解,当场赔偿45万元,取得被害人及其家属谅解,希望他暂不服刑,并按月给付女婴扶养费。 合议庭审酌,"阿昌"经此教训,当知警惕而无再犯之虞,因此宣告缓刑5年,缓刑期间按月给付女婴1万2000元抚养费,并交付保护管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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