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资本市场正式开门迎接新经济"独角兽"(即估值超过10亿美元的新创企业)。今日起接受发行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向证监会申报发行IPO或CDR,将开通IPO快速通道,并鼓励A+H股同时上市。 证监会午夜一连发出《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点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上市监管工作实施办法》等9个新规,即日起生效,为创新企业在A股融资铺路。重点内容包括,一是明确存托凭证的基本监管原则,对存托凭证的发行、上市、交易、资讯披露制度等作出了具体安排。 存托凭证的交易方式比照A股,保证交易制度基本稳定,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是明确规定符合条件的创新试点企业不再适用有关盈利及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发行条件。三是设定了严格的试点企业选取标准和选取机制。 对创新企业境内上市设定了较高的准入门槛。门槛高于市场口语化说法的所谓"独角兽"企业标准,宁缺勿滥。 四是要求要经具有经验的保荐机构审慎核查后,认为完全符合试点标准、发行条件和各项资讯披露要求的,可以向证监会提出纳入试点和公开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的申请,不会一哄而上。 试点创新企业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需询价,询价将强化专业机构投资者的在定价过程中的影响力。监管部门在充分询价的基础上确定合理的发行价格和估值。 五是强化了资讯披露义务。特别关注发行人的风险揭示,另外,证监会对存托凭证暂停、终止上市的情形和程式,由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投资者保护角度规定了存托凭证退市保护机制。 此外,对于可能出现的对试点企业的过度炒作,交易所将强化一线监管,加强盘中即时监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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