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将苏特(Richard Suter)的刑期减至他已经服完的10个月,他的30个月驾车禁令仍旧维持原判。 苏特的律师说,裁决显示,对一名有罪人士的私刑做法,应在量刑考虑之内。 车祸中死亡男童的母亲莫林(Sage Morin)尚未发表评论。 62岁的苏特是一名退休商人,2013年5月他在爱蒙顿南部一间餐厅外停车时与妻子争吵,结果错把油门当煞车踩下,撞死2岁的莫瑟夫(Geo Mounsef),莫瑟夫当时和父母、弟弟在餐厅用餐。 苏特承认在死亡事件中未能提供呼吸样本罪名。他在庭审中承认自己事故前4小时喝了3杯酒,但称没有喝醉。法官同意他并未受酒精影响驾车,他获得糟糕的司法建议,才拒绝提供呼气测试。 他最初被判4个月监禁,30个月驾照吊销。阿省上诉庭将刑期提至26个月。 几个月后,苏特被人从车中掳走并被殴打。再过几个月后,他又被3名蒙面人士从家中挟走,拇指被截掉。 最高法院(图)认定,两个低等法庭量刑都有不当。最高法院认为,原审法庭过于关注他本身并未醉酒驾车,而上诉庭则相反,认为苏特因与配偶争吵和饮酒因素合并而导致危险驾驶。 最高法院法官莫达维尔(Justice Michael Moldaver)认为,苏特的量刑应获减轻,因为他当时头脑清醒,获得不良的法律建议,并因为罪行而受到攻击。 莫达维尔指出,苏特的认罪和明显悔恨态度也是考虑因素。 律师博托斯(Dino Bottos)称,苏特对裁决感到「感激和松口气」,他对他做的事感到非常抱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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