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7月13日,中国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徽省司法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程瀚案一审宣判。程瀚因犯受贿罪,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六个月。 另据法院指出,程瀚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且具有多次索贿情节,索贿数额多达600余万元,且程瀚认罪态度差,悔罪态度不诚恳,故依法对其从重处罚。
程瀚因态度恶劣遭重判 宣判后,程瀚当庭表示将提出上诉。据悉,在中共十九大后宣判的落马厅级以上官员中,被从重处罚且当庭提出上诉的,程瀚是第一人。 作为曾经省会城市公安局一把手,程瀚以个性突出、作风强势着称,其曾“掌掴副局长”一事在安徽官场广为流传。 熟悉合肥公安系统的多位人士表示,大约在2013年前后,因意见不合,程瀚在一次饭局现场当众掌掴合肥市公安局一位副局长。由于用力过勐,这位副局长甚至被打掉了一颗牙齿。 随后,该副局长家属就一直向安徽省有关部门举报程瀚,而程瀚也借此收获了“耳光局长”的名号。 据公开资料显示,程瀚曾先后担任过中国安徽省公安厅办公室主任,合肥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合肥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合肥市公安局局长(副市长级)、党委书记,合肥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安徽省司法厅副厅长、党委委员等职务。 2016年5月,程瀚因涉嫌严重违纪被查;10月,程瀚被逮捕。2017年11月,程瀚被依法公诉;2018年7月,程瀚被判17年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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