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涉及全球一百多个国家的金融账户信息排查正在展开,全球征税已经到来!还剩最后4天,加拿大参与的税务互通协议CRS就将开始正式实施。 据说,现在一些拥有海外金融账户和打算开户者的心情是这样的: “我就存个几百块还要填税号?” “不到100万美金,也要被交换信息?” “地址写的中国,外国银行会不会怀疑我是非当地居民?” 恭喜,这些担忧全对! 如今,无论在加拿大还是中国,只要你在银行的存款能达到25万美金,那你可就有麻烦了!如果你的存款能够上100万加元或美金,那就更是高危一族! 加拿大参与的税务互通协议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中文翻译为 “共同申报准则” ,又称 “统一报告标准” ),9月1日就将开始实际参与,中国方面此前就已经公布,原则上在中国内地银行存款达到25万美元的,其账户资料均会被送到有关国家。至于户口持有人是否是加拿大国籍,并非决定因素,若持有人是未入籍的移民,但属于税务居民,同样也要归入此类。 目前参与CRS行动方案的国家和地区有110多个,中国是在世界经合组织(OECD)牵头的《国际多边税收徵收公约》框架下,由国家六部委制定的金融帐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作为反避税行动,打击偷漏税及洗钱行为。 在这框架下,个人及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的金融(银行)帐户,都是监控的目标。 中加2018年开始税务信息交换将影响谁 此前,因为有不同媒体将此处的非加拿大居民(non-residents)做了不同解读,导致大家为此担心。实际上加拿大税务局所说的非加拿大居民就是指的税务上的,应该叫税务非居民更为准确,业内人士表示,有人把留学生也划进税务非居民是不准确的,绝大部分留学生在这里居住、报税,当然是税务居民,反倒是有些持枫叶卡的移民因为常年不在加拿大居住而成为税务非居民,包括加拿大公民也可以是税务非居民。 虽说CRS协议之下中加间交流的只是税务非居民的金融信息,只会对极少数人产生影响,但随着中加之间合作的加深,未来对海外收入的申报也将产生重大影响。 此前,加拿大税务局长安德鲁在参加第10届税收征管论坛大会时与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京会见。双方就中加税务合作交换了意见,双方签署了《2016-2018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与加拿大税务局技术合作谅解备忘录》。这是中国国家税务总局与加拿大税务局签署的第一个合作文件,标志着中加双方税务合作迈上了新的台阶。根据该谅解备忘录,中加税务部门将在2016年至2018年进一步加强税收政策及管理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中国的有关部门公布,金融帐户界定额以美元计价,个人以100万美元为界定低值帐户与高值帐户,实体为25万美元。不论是低值或高值帐户都将被监控,高值属于重点优先监控对象。 交换信息内容包括: 海外机构帐户:包括存款机构、讬管机构、投资机构、特定的保险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 资产信息:存款帐户、讬管帐户、年金合约、现金保值合约、持有金融机构的股权债权权益。 帐户内容:帐户及帐户余额、姓名及出生日期、税收居住地、年度付至或计入该帐户的总额。 中国税收居民的认定: 一类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侨民。不包括具有中国国籍,未在大陆定居侨居海外的华侨和居住在港澳台的同胞。 一类为在中国境内居住,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离境不超过30天,或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天的外国人、海外侨民和港澳台的同胞国际间交换信息是以税收居民身分来判定,而不是以国籍来判定。 金融帐户涉税信息都会被交换。中国税收居民会在国内被交换,非中国税收居民则会被交换到国外。而信息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中国税收居民如实诚信申报纳税,就不会有责任风险。如每年度结束后,有个年度收入超过12万元的自查申报制度,只要如实补交税款后,就可平安。 细解CRS 经合组织(OECD)于2014年7月发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简称CRS)。意思就是,伙伴们,得好好治治逃税问题,要不大家都把对方国家公民在本国的金融账户信息都交换下?标准一出,立即获得各国和地区广泛响应,目前已有100个国家(地区)表示参与,中国是其中之一。 2017年5月我国发布了《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管理办法》),2018年9月将首次对外交换信息。 有些童鞋已经收到了金融机构要求填写的《个人税务居民自我证明表》,香港汇丰银行是这样的,其他银行也都大同小异: 主要从以下几点证明: 1.现在住址。大到国家,小到门牌号,都要写清楚了。 2.通讯地址。要求如上。 3.税务编号。一般就是身份证号,据说这小小号码就让不少新开户的人折返了。 4.户口号码。 如果不能提供税务编号,必须填写理由,基本上能满足任一理由,账户持有人也是非富即贵了。例如: 1、自己国家给所有居民都不发身份证啦; 2、国家给别人发但就是不给自己发身份证啦(要说明为什么无法取得); 3、或是被特批可以不用写税务编号啦等等。 在中国版CRS尽调也开始了。由于被尽职调查的目标账户包括存款账户、托管账户、投资机构的股权权益或债权权益、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合同或年金合同,所以买了理财型保险和年金保险的也要填类似表格。 中国境内某保险公司的《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及声明表》是这样的—— 全球CRS来袭,查到你的账户了吗?这六大应对举措火了 该表格要求对下列三种身份进行勾选,基本双重国籍或者海外长期居住身份的人很难蒙混过关了: 1.仅为中国税收居民(若您有中国境外相关身份信息,请在税收居民信息第7项中填写详细原因); 2.仅为非居民; 3.既是中国税收居民又是其他国家(地区)税收居民。 据了解,目前保险公司的处理方式一般是新投保人要填类似上述声明表。存量保单在领取保单利益或做变更时根据监管要求逐步完成信息确认。 一家外资保险公司风险管理部人士告诉记者,中国版CRS针对外国税收居民,在中国购买高现金价值保单的外国人并不多,对本国居民来说,填写上述个人税务证明表内容也比较简单,因此客户一般没什么反感,倒是没怎么影响销售。 金融账户信息调查完毕后,相关国家将开始进行非居民金融账户信息交换,方式如下: 工农中建四大行以及中信在内的内地多家银行亦正大规模铺开非居民账户排查摸底。此前发表在券商中国上的《富人账户排查大限在今年底,银行已做到哪一步?四个问题涉及你》已有详尽的描述。 目前看来,各金融机构实施的均是OECD标准,个人税务信息调查要素大同小异,税收识别号和地址是金融机构识别是否非居民的两大利器。 来源: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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