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中国大连法院一审依法判处走私200多千克冰毒进入中国境内的加拿大籍毒贩谢伦伯格死刑。 根据加拿大广播新闻网(以下简称CBC)的报道,这个谢伦伯格在7年前,就曾经因为贩毒而被加拿大法院判处了16个月有期徒刑。 但在CBC曝光的这些谢伦伯格过往在加拿大国内贩毒的“事迹”中,最讽刺的一点莫过于他在2012年被法官判处入狱16个月时,宣判他的法官布朗(Neill
Brown)还曾在法庭上“劝他善良”。 然而,正如我们此刻已经知道的那样,这个谢伦伯格不仅没有听进去这位加拿大法官苦口婆心的劝告,他在2012年那次庭审中所做出的“对不起家人和社会”的“深刻忏悔”更是彻头彻尾的谎言。 耿直哥接下来将给大家展示在评论板块获得最多点赞的前10位加拿大网民的留言: 另一位名叫网民Brian Roberton的加拿大网民表示,他自己选择了这条路,那这就会是他的下场。 网民Stella
Bella说,如果你贩毒,尤其是在一些亚洲国家贩毒,那么你就是在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谢伦伯格知道这个后果,所以他现在就得面对这样的下场。 网民James
Holden也表示:他无法给这么一个屡教不改的人辩护,而且走私200多千克冰毒是很严重的罪行了。这位网友还认为加拿大政府不该为了这么一个恶劣的毒贩去挑起外交事端。 网民Davin Gray也与前面四位观点一致:不论政治上怎么说,如果你在外国犯了罪,就肯定要面对人家国家法律的制裁啊。 网民Brian
Bergstorm还提醒说,当你进入中国的时候,中国的海关都用红字英文清楚地写着贩毒是一项最高可以被判人死刑的罪名啊。所以不论他接下来的上诉会不会成功,他都已经被警告过了,但他仍然作死。 而下面这位叫Richard Smith的加拿大网民,虽然在自己的观点前先写了两句骂中国的话,以显示自己的“政治正确”,他也不得不承认跑到中国去贩毒的谢伦伯格,只会是这个下场。他自己也难以同情用毒品毁掉自己和别人生活的人。 另外,网民John Travis、Kevin Moore和Roger
Jerome也都表示不会同情谢伦伯格,认为他就是“自作自受”。 Roger Jerome更是转而挖苦加拿大的法律说:如果我们的法律能够严厉一些,是不是他就可以吸取教训从而避免这么一个下场了? 其实,如果西方媒体在面对谢伦伯格的案子之初就能够这样客观报道事实,而不是乱带节奏、对此案进行“意识形态化”的扭曲和政治炒作,这个案子本来也不会在加拿大掀起什么风浪。 话说,这真的不是大麻抽多了产生的幻觉吗….. |
电话:647-830-8888|www.66.ca 多伦多六六网
GMT-4, 2025-9-20 11:18 AM , Processed in 0.044499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