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快讯: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23日上午8时39分在济南中院继续公开开庭审理。 审判长宣布开庭。法庭就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薄熙来受贿的事实继续进行调查。(济南中院) 起诉书指控的薄熙来受贿事实: 被告人薄熙来犯受贿罪。1999年至2006年,被告人薄熙来利用其担任大连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大连市委书记、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商务部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2000年至2012年,薄熙来单独或者通过其妻薄谷开来(另案处理)、其子薄瓜瓜,收受大连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唐肖林(另案处理)、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明(另案处理)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79.058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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