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政府公布,负责选举第5届行政长官的选举委员会,将在6月16日选出400名选举委员。按选委会选举日至少60天后的星期日规定,澳门新一届特首,最快可于8月18日选出。 新华社报导,4日出版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刊登澳门特区行政长官崔世安颁布的行政命令,订定2019年6月16日,为澳门特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的选举日。 报导称,依据澳门基本法,澳门特区行政长官是由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由4个界别,共400名委员组成的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选委会)选出,再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选委会委员第1界别为工商、金融界;第2界别为文化界、教育界、专业界、体育界;第3界别为劳工界、社会服务界、宗教界;第4界别为立法会议员的代表、澳区全国人大代表、澳区全国政协委员的代表、市政机构成员的代表。 依照澳门特区相关法律规定,在选委会选举日至少60天后的星期日,可以进行新一届行政长官选举;亦即,澳门新一届特首最快可于8月18日选出。而行政长官选举的提名期,必须早于行政长官选举日30天。 |
电话:647-830-8888|www.66.ca 多伦多六六网
GMT-4, 2026-5-3 03:44 AM , Processed in 0.047257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