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市议会13日表决通过1004号提桉,将从布碌崙(布鲁克林)东纽约区开始试点,允许部分符合条件的一家庭和二家庭地库(basement)及地窖(cellar)可被改装为住宅单元并合法出租。 依纽约市目前法规,地窖禁止作为住宅单元出租,二家庭的地库也禁止被作为住宅出租,只允许屋主家庭成员自住;根据新法,位于布碌崙东纽约区第五社区委员会内的一家庭及二家庭地库和地窖在加装防火喷水系统及其他安全要求后,可合法作为出租单元。 主提案人市议员兰德(Brad Lander)表示,全市有超过10万家庭租住在地库内,地库出租市场早已是"公开的秘密",在住房问题危机的纽约市,允许地库和地窖能作为住房单元合法出租,将是解决住房危机的重要一步。 新法将在该区域试点后,视结果和回馈再研讨是否进一步推广至全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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