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卑诗省的一名驾驶员被法官判定分心驾驶,尽管这位驾驶员的手机没电关机,并且被放在仪表盘的一个小空间里。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法官Brent Adair在判决中指出,2018年10月12日,这位名叫Patrick Henry Grzelak的驾驶员驾车前往素里时,手机已经没电了,但是他的两只耳朵还是塞着耳机,并且耳机连接着他的手机。 Adair写道,问题在于被告是否在 “使用”手机,这一规定在《机动车法》第214.1部分中有明确规定。 他指出,在这里,“使用”一词与电子设备有关,指存在以下一项或多项行为: 使设备处于某一位置以便可以使用 使用该设备的一种或多种功能 通过该设备与另一个人或者另一个设备进行口头交流 出现另一些与使用或者是接触电子设备有关的动作 法官表示,最终的裁定取决于Grzelak是否“将该装置置于可以使用的位置?如果是这样,那就必须定罪。” Grzelak指出尽管手机是被放在仪表盘的储物空间中,不在被告的手里,也不在他的腿上。但是,他说道:“尽管如此,事情也不会就这么结束,在我看来,通过将耳机线插入iPhone,被告扩大了电子设备的使用范围,这不仅包括iPhone本身,还包括扬声器或耳机。” 由于耳机是电子设备的一部分,而且耳机在被告的耳朵里,“因此,被告是将该设备(或该设备的一部分)置于可以使用的位置,即他的耳朵。所以仍是分心驾驶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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