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北戴河会议举行,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议题渐成内地舆论焦点,官方媒体、御用学者开始为「依法治国」造势,甚至直接吹捧中共总书记习近平对法治的贡献。但是,坚持中共领导的宪法条文不废除,所谓依法治国无非就是玩弄以法治国,一如拿《基本法》玩弄香港普选,大目标是维护中共的一党专政,小目标是拿法律当权斗工具,维护权贵家族利益分配的秩序。
玩弄宪法、法治是中共领导人的传统。中共建政后于1954年起草第一部宪法,毛泽东在党内一次会议上交底时坦承:「我们有不少同志,就是迷信宪法,以为宪法就是治国安邦的灵丹妙药,企图把党置于宪法约束之下。我从来不相信法律,更不相信宪法,我就是要破除这种宪法迷信。国民党有宪法,也挺当回事,还不是被我们赶到了台湾?我们党没有宪法,无法无天,结果不是胜利了吗?」 相对于毛泽东赤裸裸地打宪法的脸,主持1982年版宪法起草的全国人大前委员长彭真就羞于承认党大于法的事实,因此在记者会上被问及「党(中共)大,还是法大」时,只能含煳以应:「我也答不上来。」胡锦涛、习近平主政之初,都强调宪法的重要性,但在外界看来,这无非是他们抵御元老干政的託辞。官方媒体现时特意宣传习近平是中共历史上第一个拥有法学博士学位的总书记,但中共官场的学位与学识、学术贡献或历史成就有甚么关连? 中国现行宪法多处规定中共的领导地位,强调「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共领导的统一战线、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当年中共党内外反对纳入「党的领导」条文的声浪四起,著名经济学家孙冶方就曾致信宪法修改委员会,指摘相关条文「使人民搞不清楚国家的主人是人民还是党员,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是人大常委会还是党中央」。 反对党宪的主张,很多是因文化大革命令毛泽东及中共声名狼藉而出现,但最终被邓小平等中共元老推翻。这部宪法几经修订,增加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等中共「理论成就」,令党宪的色彩更加鲜艷。如今,随着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等党政军领导人贪腐案情的曝光,中共「伟光正」(伟大、光荣、正确)的面纱已被撕烂,形象之不堪尤甚当年,当局还要维持党宪、拿着党宪去「依法治国」,已不是一般的自欺欺人。 中国要走向依法治国之路,起点是修订现行宪法甚至重新立宪。其一,宪法中「党的领导」条文不废除,所谓「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无非是为维护一党专政寻找依据和支持,不可能成为中共反贪腐、挽民心的助力。 其二,宪法如果不能体现「权为民所赋」,不改变现有权力的产生和监督机制,无论四中全会在依法治国的技术细节上如何革新,也改变不了法律沦为权贵家族利益代表、司法沦为权斗工具的趋势。 其三,中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但中共当局近期强调的是「人民军队是执行党的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这不只是排斥军队国家化、维护党宪,更有助长军队为不同领导人执行不同任务的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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