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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一名有长期性犯罪史的男子强行进入民宅,并在屋内客厅脱光衣服。 当时,屋内的两名女子突然醒来,赫然发现这名一丝不挂的男子坐在那儿,惊声尖叫…… 而后两名女子拨打911,还好警方及时赶到,将这名裸体男子逮捕。 该地位于多伦多市区的St. Clair Avenue West与 Christie Street地区。而后,该男子被控:强行入室;下流露体;在私人物业内赤裸及暴露身体罪名;还有两项未遵守保释条例的罪名。 然而,该男子再次被保释出狱,并且再次在上周五(6月28日),因为两项违背保释条例及一项不履行保证书的罪名再次被捕,特别是他前往了他被禁止前往的某些地区。 而后,在上周六(6月29日)该男子再次被当庭有条件释放。 一月之内两次犯案,两次被捕,两次获释……不得不让人对法官判决不满。 有记者问道警方,既然把该男子定位“高度危险的性罪犯”,为何不把他关起来? 警方答称:这种人他不伤人,让他坐牢没什么意义,大家小心就是,若有情况,拨打9-1-1。 这样的回答实在令人汗颜,不少网友质疑,这等于就是要民众自求多福…… 警方如何知道他不伤人?是否做过心理评估?还是他还没到临界点? 也有网友认为,该男子可能神经有问题,不入狱也应住进精神病院,为何要让他自由活动,贻害大家? 这样的事在加拿大可以说是见怪不怪了…… 目前,温哥华一危险性侵犯已经从监狱获释,对此,温哥华警方向公众发出了警告。 警方称40岁的Cameron Eugene Ratelle是一名性侵犯,将会居住在温哥华中途宿舍,本地区的年轻女性可能会面临一些危险。 Ratelle是一名联邦罪犯,此前他曾对高桂林一名16岁的少女及多伦多大学宿舍内的一名18岁少女进行性侵犯。 此前他还违背了保释条件,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与女性接触。他曾经在2017年住入过温哥华中途宿舍,但是被发现出现在SFU和UBC校园内,还曾经闯入过UBC的宿舍。 警方强调:Ratelle对公众仍构成威胁,他有再次犯罪的可能。警方表示,他的目标通常是16岁至25岁的年轻女性,如果大家看到他一定要保持警惕。 根据警方公布的资料,Ratelle身高1.77米左右,体重200磅。他身材魁梧,有着一双棕色眼睛,留着光头。他患有听力障碍,因此还戴着一副助听器。 Ratelle获释需要遵循一定的条件: 在没有假释官允许的情况下,不得出现在18岁以下女性面前; 不能购买使用酒精; 不能上网; 不能购买使用非处方药物; 在没有向假释官报告的情况下,不能进入任何教育机构或学校; 必须向假释官报告与女性有任何关系; 不能接触、拥有、购买色情影片及相关资料; 他必须住在加拿大惩教署批准的社区惩教中心或社区住宿中心,并遵守假释官安排的治疗计划。 任何人发现Ratelle有违背以上规定的情况,应立即拨打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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