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批暴徒曾于6月26日围堵香港警察总部,其中一名43岁无业游民当时喷污警署玻璃门,还向警员吐口水。据港媒报道,他25日承认袭警、刑事毁坏、非法集结等三项罪名,于26日被判处10个月有期徒刑,并须赔偿警方1670港元维修费(约合人民币1500元)。对其吐口水行为,法官斥责:肮脏、污秽、卑鄙且传播细菌。 吴姓被告资料图(图片来源:港媒) 综合香港《星岛日报》等媒体11月26日报道,案件案情显示,有数以千计的激进分子6月26日晚上占据香港军器厂街一带,晚上近23时,有8至10人用障碍物堵塞香港警察总部东翼侧门。有视频拍摄到,有人递胶索带给被告吴某,被告戴上口罩绑路障,其未戴口罩时的画面被拍下。 激进分子26日围堵香港警察总部(图片来源:港媒) 法官批评,被告吐口水的行为肮脏、污秽、卑鄙,还传播细菌,是对执法人员的挑战,有侮辱及挑衅性,法庭不可姑息。 法官判刑时还提到,本案案发时多人聚众斥骂警方,当警方移开铁马时有人更以伞击打及用雷射笔照射警员,被告与其他暴徒使用暴力的唯一目的是要瘫痪警方的部分执法功能,直接冲击法治,他们此举有与警方发生冲突的风险,明显意在造成混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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