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协全国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主席会议和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委员长会议分别在当天召开会议,虽然两会延迟召开成为主要讨论事项,但同一天召开的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将在2月24日举行人大常委会,以提请审议“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推迟召开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以及“有关任免案”。新冠肺炎疫情下,有关任免与疫情问责引发关注。 据香港01今天报道说,人大常委会将审议任免案,谁将再上风口浪尖。 该报道说,可见,这两场会议的召开,不仅确认了外界此前关于2020年中国全国两会要延迟召开的猜测,也表示因为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而唿声高涨的禁止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的法律也将在中国很快出台。最值得关注的则是“有关任免案”。 因为中国各级机构中的党委一把手,以省委书记为例,是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酝酿,并通过中共中央直接发文任免。此前的2月13日,中组部官员宣布湖北和武汉两级党委一把手的人事更迭——上海市长应勇接替蒋超良,调任湖北省委书记;山东济南市委书记王忠林接替马国强,担任武汉市委书记。这样的人事调遣不需要通过人大审议人事任免提案。 虽然如此,外界多认为这并非这场疫情引发的官员更替的终结。毕竟在这场尚未结束的疫情防控过程中,有着太多的失责和失控。那么,将在2月24日举行的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有关任免案”将会涉及谁?要分析这个问题,需要了解在中国政坛的人事任免程序中,哪些人事任免需要人大审议。 该报道说,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产生或罢免:(1)国家主席、副主席;(2)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3)中央军委主席和委员;(4)最高人民法院院长;(5)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其中,国家正、副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是由中共中央建议、全国人大主席团审议并过半数通过取得正式提名、最后由全国人大会议选举产生。国务院总理人选由国家主席提名;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由总理提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中央军委副主席以及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由中央军委主席提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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