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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全球确诊案例的数字 简直是日日惊心! 而加拿大暂时并不对任何国家关闭大门... 也就是说每天都会有从疫情国家 陆续抵达加国的人。。。 特别是多伦多最近3天确诊了10个病例 包括4名士嘉堡约克区长者到埃及参加活动后集体确诊 今天公布的第25例60多岁妇女和第26例70多岁妇女 两人均最近去过埃及旅行,并于2月20日回到多伦多。 他们与第16例士嘉堡80男子已经第24例新市70女子 都是到埃及参加集体活动,然后确诊。 加拿大第27例是伊朗返回男子, 60多岁男性患者2月23日从伊朗返回多伦多后, 到北约克全科医院确诊。 卫生官称,今天三名确诊的患者全部已经出院,在家自我隔离。 加拿大目前总共确诊27例 其中只有9例与中国有关 4例与埃及集体活动有关 而最多的却是伊朗,共有14例 加拿大今天宣布, 所有伊朗返回的旅客必须自我隔离14天 加拿大首席医疗官谭谭咏诗医生(Dr.TheresaTam) 周一与记者举行的电话会议上说, 将要求抵达加拿大旅客告诉机场官员他们是否来自伊朗。 来自伊朗的人将被要求报告可能与新冠病毒有关的任何症状, 如果无症状,则应自我隔离14天。 这将与来自中国湖北旅客一样。 但是,有担心不像咱们华人那么自觉 确诊者不仅不带口罩! 而且还到处乱跑,甚至做公交... 面对这样的情况 有华人医生团体呼吁政府 扩大强制隔离的地区和国家! 然而加拿大这样诚信为上的国家。。 即便说要隔离,如果碰上不自觉的 很有可能还是到处乱跑~ 那么到底有没有法律可以惩罚和限制呢? 答案是:有! 其实在加拿大如果违反隔离法后果严重的! 罚款高达100万加币 而且甚至要坐牢!!! 据CTV报道 加拿大联邦政府有个《国家隔离法》 (FederalQuarantineAct.) 根据此法有权采取法律行动! 全球卫生法教授约克大学实验室主任 StevenHoffman表示 违反此法并让公众面临传染病风险的个人 处罚包括最高100万加元的罚款! 以及同时可能被叛入狱三年。 根据该法案,联邦卫生部长 可执行阻止传染病蔓延的全面措施。 这个法案是在联邦成立后不久起草的, 并在2003年SARS爆发后的两年后2005年 进行了重大更新。 具体而言,就是政府在获得内阁批准后, 有权要求从国外回加拿大的个人 采取措施和行为限制(包括隔离)。 但前提是,政府需要定义 此人来自的国家/地区爆发了疫情, 而且可能会对加国公共卫生构成风险。 而且加拿大在极端情况下 也是可以限制边境出入的! 这些措施可包括: 在机场或其他边境入口扫描测试; 对旅客实行隔离,甚至可以强行逮捕并把人送往隔离区; 指定任何地方为检疫站,并指定从业人员为检疫人员; 对运载人或者货物出入加拿大的任何车辆实行限制。 近期加拿大政府派专机从中国和公主号撤侨 然后抵达安省军事基地后强制隔离14天 其实就是上述隔离法的最好例子。 不过《隔离法》重点是 对进出加拿大边境的限制隔离。 各省内部或省之间的流动不可行。 不过,紧急情况法(EmergenciesAct) 可以在加拿大境设置国内旅行限制, (类似于中国对武汉省实施的限制)。 但从目前的情况看 专家表示仍不太可能采取这种行动。 渥太华大学法律和医学教授AmirAttaran 在接受CTV采访时表示, 现在是否到在加拿大大规模隔离的地步? 没有。 是否有可能需要?绝对是的。 现在情况还不好说,时间会证明一切。 目前,加拿大政府对公众的建议是 勤洗手,并为自己万一生病做好准备 购买准备好一旦生病或需要隔离的 所有生活必需品,包括处方药,食物。 如果您打算在加拿大以外旅行, 要向政府了解最新的旅行建议。 而且,如果你是从国外回来的旅客, 一定要监控自己的健康状况, 如有症状或感到不适, 请告知机场CBSA官员。 问题是,现在只有中国湖北回加拿大 被要求自我隔离14天, 华人们都做得很好! 有的不是从湖北回来也主动自我隔离。 但问题是! 最近多伦多爆发的病例全是伊朗等 其他国家地区回来的。。。 那么。。。问题是我们要不要 1.说服政府扩大强制隔离的范围? 2.宣传违法隔离法的后果? 毕竟主动自住隔离 不是每个族裔或者每个人都能做到的......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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