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受贿案因敛财数额巨大备受关注。13日,中纪委披露7.17亿元(人民币,下同)巨额涉案财产的去向。据称,赃款已被扣押、查封并移送司法机关约6.31亿元,查封、冻结了约1亿元的房产和公司股权。 涉案资金和物品均已收缴到位 赵正永敛财的数额,刷新了大陆贪腐官员的纪录。5月11日,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赵正永受贿一案。据检方指控,赵正永敛财超7亿元!这个数据,超越了此前号称“敛财第一”的内蒙古“老虎”邢云,内蒙古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邢云敛财超4.49亿元。2019年12月,邢云被判死缓,且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天津市检察院11日指控称:2003年至2018年,赵正永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职务晋升、工作调动、企业经营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其妻等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17亿余元。其中2.91亿余元尚未实际取得,属于犯罪未遂。 13日,中纪委网站发文披露了上述涉案财产的去向,称中纪委已扣押、查封并移送司法机关涉赵正永案财物折合共计约6.31亿元。同时,还查封、冻结了与赵正永有关的房产和公司股权,合计约1亿元。 目前,赵正永案扣押的涉案资金和物品,均已收缴到位;查封的涉案房产和冻结的公司股权,将按照中国司法机关判决进行处置。此外,赵正永违纪违法财物已由中国纪检监察机关全部追缴到位。 近3亿元尚未实际取得 不过,一个值得关注的细节是,在7亿元敛财款项中,有2.91亿余元尚未实际取得,属于犯罪未遂。 中国《刑法》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陕西工作两年后便开始敛财 赵正永,1951年3月生,安徽马鞍山人,1968年11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公开资料显示,赵正永早年在安徽工作,担任过安徽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 2001年6月,赵正永从安徽跨省到陕西任职,担任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从那时起至2016年4月,赵正永在陕西工作了15年,官至陕西省委书记。 据官方披露,在赵正永到陕西工作两年后,便开始了敛财,他敛财时长跨度为16年,最后一个敛财岗位是省委书记。另外,赵正永的妻子也涉案,他的妻子名叫孙建辉。 知情人士称,孙建辉也是马鞍山人,与赵正永是中学同学,两人在上学时就确定了恋爱关系。赵正永早期仕途得益于其岳父及其南下官员圈的照顾。孙建辉在家中拥有很大话语权,赵正永因此也有“惧内”的名声。另据披露,赵正永之所以敛财数额巨大,孙建辉发挥了很关键的作用,她是赵氏家族贪腐的重要角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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