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参与反送中运动的12名香港青年8月23日被控涉嫌企图偷渡台湾,却被中国广东海警逮捕。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今日(30日)发布通告,终于对涉嫌偷越边境的12人依法批准逮捕。依中国法律,批捕可以理解为侦查阶段初期,检察院对于案件的初步定性,批捕之后的案件被判刑机率相当高。 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在通告中说:"以涉嫌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邓某某、乔某某,以涉嫌偷越边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黄某某等10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根据中国刑法,偷越边境罪可被判监1年,但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则最高可被判监7年。 这12人遭批捕后,可能继续被扣押2个月,或者最多7个月,再由检察院决定是否起诉。 12名中国扣押的港人从8月23日被捕至今已是第39日,家属聘请的律师仍然无法探视被捕者,也得不到被捕者的消息。今日(30日),部份家属在立法会议员朱凯廸等人下前往中联办请愿,手持月饼希望转交给被扣押的亲人。家属重申,拒绝官派律师,要求安排家属委讬的律师会见被捕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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