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国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政法委副书记潘卫国,于2020年酒驾,害死车内4人,事后更让他人顶罪,情节严重;近日审判结果出炉,他仅被判有期徒刑7年,受害者家属表示将会继续上诉。 综合中媒报导,前中国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政法委副书记潘卫国,于2020年4月4日酒驾,导致车内兄弟4人死亡,事后更为了脱罪,让同车的闫姓男子顶罪。 2日审判结果出炉,潘卫国被以交通肇事罪,仅判处有期徒刑7年,另须民事赔偿受害者家属270万元人民币,顶罪的闫姓男子也因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受害者家属不接受此结果,也不接受道歉,将会继续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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