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长期光顾中华路某便利店的陈姓男子,去年发现商家漏洞,成功在一个月内诈领30杯咖啡。 店员发现后决定"守株待兔",终在下一次交易后报警。台北地院最近以涉诈欺取材罪,判陈男3个月徒刑、缓刑2年,并做60小时义务劳务(类似香港社会服务令)。 陈男在去年9月至10月中旬,得悉涉事便利店提供咖啡寄杯服务,即顾客自行填写记录簿后,便可取走咖啡。他遂起了贪念,向店员谎称先前寄杯,再在簿上假装签名,每次拿走2杯大的冻拿铁,合共诈骗15次。店员随后核对数量发现不妥,调阅闭路电视后,事件才东窗事发。 法院裁决指,因陈男认罪并赔偿店家30杯咖啡总计1,650元新台币(约457港元),以往亦无犯罪记录,最后同意让其缓刑2年和60小时义务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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