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国际上声名鹊起、大受欢迎的华人设计师,大不乏人。如前美国黑人总统奥巴马的夫人,在不少场合都穿上著名华人设计师吴季刚(Jason Wu)的时装,就为人津津乐道,传为一时美谈。吴氏在台湾出生,加拿大长大。
加拿大的时装大王是沈云门(Alfred Sung),上海人,但在香港长大。他是影视红星沈殿霞(肥肥)的弟弟。曾有研究指出全世界最聪明是欧洲犹太人,其次是中国、日本、韩国人,而中国以上海人最聪明,台北人次之,香港人排第三。香港人闻之,一定不服大叫,因他们自认是全世界最醒目(精明)的人。以前香港人叫国语做“上海话”,说话有外省口音的人都是“上海人”。凡外省人买东西,店员一见,就认定是“上海人”,马上收贵他们。沈殿霞、沈云门两姐弟,小时在香港想来也受过这样的欺侮。 1960年邵氏影片公司拍摄《一树桃花千朵红》,征求一肥胖童星。沈殿霞的家人替她报了名,选中了。但爸爸反对,邵氏公司请了一位在香港上海人中有名望的人向爸爸说情,爸爸才同意。她身形丰满,爱笑、亲切、善良、幽默,有“香港开心果”的美誉。 沈云门从香港到巴黎、纽约读书。一九七二年自纽约来多伦多,目前已成为加拿大最著名的时装设计家,也是加拿大唯一能在纽约站得稳的时装设计家。沈先生的遭遇是颇具传奇性的。他起初到多伦多来,首先在高价购物区约克维(Yorkville)开了一间小小的时装店,叫“Moon”。某天,鬼使神差地,有两兄弟踱进了他的店中。 这两兄弟一个叫约瑟(Joseph Mimran),另一个叫素罗(Saul Mimran),是犹太人,在蒙特利尔合资开了一间制衣厂。当时,他俩正想找一位质素较高的时装设计师,刚好碰上了沈先生。兄弟俩对沈设计的时装大表赞赏,觉得他有一种十分自信的不寻常气质,人又谦和,认为他一定会在时装设计上大出风头。后来,约瑟回想这件事时说:“这是天意及缘分。” 一九七九年一天晚上七时半,距沈先生当初开时装店约七年时间,约瑟兄弟和沈首先签下一纸短期合约,合约规定他需为其公司设计二十四至三十五岁左右职业女性的服装。沈所设计的时装已成为名牌产品,在美、加甚为畅销,令约瑟兄弟公司的业务突飞猛进。沈先生也获得了一纸永久合同及成为其公司的股东之一,占五分之一股权。 Alfred 所设计的时装喜欢以白、黄为主要色调,适合职业女性穿着,令人觉得高雅、大方及具鲜明个性。目前,其公司在美、加各大城市皆设有分店,除设计时装外,也设计香水、男服、手表、饰物、婚纱等。他的宝号名Club Monaco (摩纳哥俱乐部)。因为他为加国时装在全世界的推广,有重大的贡献,被称为加拿大的“非正式大使”,这是相当难得的荣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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