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西日前有多人因为违反防疫规定,遭公安人员押解“游街示众”。影片曝光后,掀起微博网友热议,痛斥违反法治、“文革再现”,就连媒体也撰文批评。但当地公安却嘴硬称,这是针对走私、偷渡等涉边违法犯罪人员,在街头进行的“现场惩戒警示活动”,“没有不合适”。 根据影片画面显示,共有4名嫌犯身穿全套防护衣和面罩,双手被绑在身后,胸前和后背都挂上大张的个人照片,每名嫌犯在两名公安的押解下“游街示众”。另一段影片则显示,公安以载运猪只的车辆,载运违规者,被形容是羞辱人、“文革没有结束,只是继续”。 事实上,中国早在2010年就已禁止将嫌犯“游街示众”,但显然以“防疫”为名,这种违反人权、公众羞辱措施已经死灰复燃。就连中国媒体《新京报》也发文,直指“哪怕为了防疫,也不宜游街示众”,同时批评公安的行为早已脱离“依法惩戒”的范畴,“严重违背依法治国精神”,并称这种行为根本突破了“依法防疫”的边界。 据了解,这起游街事发地点在广西靖西市,被游街者涉嫌运送他人偷越国境、走私等。他们遭到的相关惩戒,包含在住所张贴惩戒通告、透过媒体曝光,冻结银行帐户及网路等。根据当地检调机构“靖西检察”官方微博上的公告,这次有非法载运者被验出阳性,导致多人需要隔离采检,其中两人因涉嫌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逮捕。
没想到随后靖西公安在28日指出,这是在开展走私、偷渡等涉边违法犯罪人员的现场惩戒警示活动,4名被押解人员涉嫌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对于“游街示众”是否不妥,靖西市公安局及安宁乡政府回应,“这就是现场惩戒警示活动,是按要求处罚,没有不合适”。 公安的说法遭到网友打脸。有网友直指,“《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关于严防反动报刊利用我处决犯人进行造谣诬蔑的通知》也规定:『执行死刑不准游街示众』。 这个年头还游街示众 你们把人民当成什麽了?”北京律师杨文战也在微博嘲讽说:“这是现场惩戒警示活动,不是游街示众,容我思考一下这两者的区别。”许多网友更错愕质疑“现在是什麽年代?”、“有没有搞错”、“这个车也倒得太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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